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度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2年度经广东省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学校登录省教育厅网站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在申报人所在学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我厅网站公示时间为4月11日至17日,各地各单位应于4月24日前进行公示。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并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改)或纪检(监察)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地区或学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针对个人情况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请于2023年4月28日前报送到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江远彬,020-37627294。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x

  附件2:公示文稿(样式).doc

  附件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23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Dot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