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消费的孩子,被捧杀的纯真 —— 对“儿童真人秀”的思考

  美国文化学者尼尔·波兹曼在《童年的消逝》中阐发过一个重要的命题:“童年”是一个历史性概念,印刷媒介及其文化产生了童年概念,而电视媒介及其文化瓦解了儿童概念,它正在导致美好童年的消逝。这一命题的阐发源于这样的时代背景:印刷术普及之前,儿童与成人之间仅靠口语传播,彼此分享基本相同的文化世界,所以并不存在“童年”这一概念;到了印刷术普及之后,文字成为主导,成人掌握着文字以及用文字缔造的知识的世界,儿童与成人之间出现了一道文化的鸿沟,进而诞生了“童年”的概念;到了19世纪,随着电子时代的来临,尤其是20世纪电视时代的来临,儿童可以不需要很强的阅读能力和理解力,就可以很直观地看到成人世界的一切,各式各样的冲突、暴力、色情等如口语时代一样一览无余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将成人与儿童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了,使儿童过早地说着成人的语言,模仿成人的生活方式,一定程度地摧毁了儿童的羞耻感,而且越演越烈,散发着成人味道的儿童也成为电视节目中的“火热产品”,被观众所消费,“童年”也随之消逝,回到最初的不存在。

  这样的越演越烈,其实早有预兆,伴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商家对消费者眼球的争夺也越来越激烈,制作的广告或者电视节目的宣传片不仅仅只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目光,更重要的是触动消费者的心灵、情感和欲望。所以,为了让消费者停步注目,仅仅“广而告之”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说服”和“认同”,利用文化资源、社会价值观和大众情感等赢得消费者挑剔的眼光。因而,一档又一档以孩子为轴心的真人秀节目横空出世,皆因孩子的“纯真”、孩子的“卖萌”以及与家长之间的亲情互动能够强化广告或者电视节目的观赏性和表演性,在这个注意力经济时代,牢牢抓住消费者的目光,带给消费者视觉愉悦和心理认同。这类型节目获得广大观众的喜爱,赢得大批支持者,也引起有关孩子的养育、定位等问题的热论,为商家带来意想不到的收益。虽然,会有网友对孩子评头论足,或者质疑孩子家长的教育方式,但是,孩子掀起的热潮依然助推该类型节目一季又一季地持续播出,直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一纸“限娃令”。这份2015年7月2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真人秀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真人秀节目避免过度明星化,摒弃“靠明星博收视”的错误认识,不能把节目变成拼明星和炫富的场所,并提出真人秀节目应注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尽量减少未成年人参与。虽然,“限娃令”让各大卫视惆怅与苦恼,却也让儿童真人秀节目一直存有的深层症结进入公众视野和公共讨论之中。

  一、被消费的孩子,被捧杀的纯真

  有网友指出:孩子是节目的卖点,也是观众的看点,换句话来说,这不就是被消费者消费的“产品”吗?消费者以娱乐的目光消费孩子的纯真,结果将是孩子的纯真被捧杀。的确,当孩子沦为一件“产品”,与消费挂钩,就意味着孩子过早地涉足成人世界,过早地接触名利场中的各种纷扰,当孩子被置放在一个又一个公共平台上,面对无数的闪光灯和成人的提问,把“卖萌”当作惯用伎俩,把“纯真”当作灵丹妙药,扮演一个又一个的社会角色,以“伪成人”的形象一次次不自觉地迎合成人的趣味,这于孩子而言与其说是一种经历,还不如说是在无形中侵蚀他们的健康成长。

  (一)消费孩子的错误,捧杀孩子的羞耻心

  羞耻心是一种社会道德情感,表现为羞愧感与耻辱感,是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的言行、品质与社会道德准则、行为规范不相符合时,产生的一种不好意思、难为情的羞愧感,也是当一个人的自尊心受到损害时,产生的一种卫护自身尊严的耻辱感。孩子的羞耻心,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在周围成人影响下,通过一条特殊的通道而“习得”的——成人的“刺激”。大约在三岁前后,孩子就开始注意别人对自己行为品德的评价,当孩子犯错,会听到成人对其进行言行上的责备,这时孩子表现出来的羞耻心并不是表现在内部的特殊情感体验,而是表现在外部的表情动作上,如脸红、低下头、不说话、逃跑或躲藏等;而到了五六岁,孩子已开始独立地评价自己,能从周围人们要求的角度看待自己的行为,用不着让成人说责备话,就能“自觉”地产生羞愧,并且开始由外部表情动作转化为内部情感体验,让羞耻心向着稳定性的道路发展。可见,孩子羞耻心形成的开始需要成人的引导。

  可被消费的孩子呢?时常活跃于电视节目或者广告上,是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在高曝光、高裸露的环境下行事的,他们的一言一行不再被解释为一个小动作,也不会像寻常孩子一般,犯错误了能被成人及时直接地指出,他们的简单行为举止背后拥有一个团队和一个看不见的庞大市场经济,这牵涉了太多成人的规则和复杂的利益纠纷,所以,这些闪光灯和公众视野下的孩子不允许出错,即使出错了,也得如成人一样转移自身错误的注意力或者将自身错误包装成孩子的天性——单纯无污染。这是商家拿着孩子的错误在消费,试图在网络上引起话题,引起争议,让这些报道撑饱制作人、导演甚至父母的钱包。可又有谁能于孩子的角度想想,这些对于孩子错误的有意引导,只会扭曲孩子的是非观,捧杀孩子的羞耻心。因为在孩子看来,身边成人的引导是,错误可以被转移、可以被包装,而不是直面地受责备,因而自己也不用为自己的错误生出羞愧不安的羞耻心,也不用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负责。长久下去,孩子羞耻心的形成只会越来越扭曲,懂得什么是好的,却不懂得什么是坏的,只会懂得怎样将“坏”装扮成“好”。

  (二)消费孩子的天真,捧杀孩子的名利观

  美国教育学家杜威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认为,“常态的儿童和常态的成人都在不断生长,他们之间的区别不是生长不生长的区别,而是各有适合不同情况的不同的生长方式,儿童生长的首要条件是未成熟状态。”孩子真人秀节目基于稳定的受众给孩子提供了一个展示的平台,在这个展示平台上,孩子向观众传播了属于孩子们的世界,同时,这也是一个成名的窗口,只不过在这个窗口的背后,充斥着成人满满的欲望和争夺的利益,使得这些孩子早早地进入成人的世界,这无疑是打破了孩子的未成熟状态。因为,将孩子置于一个成人的生长环境,跟随着成人周旋于其他成人的身边,模仿成人的言行,以“伪成人”的姿态消费自己无邪的笑容、奶声奶气的言语、出其不意的举动等,获取的却是比一般寻常人家更高的奖励,这些奖励对成人而言或许是适合的,但对于孩子而言,却可能是伤害。正所谓“取之有道,受之有道”,让孩子以“伪成人”的方式消费自身的天真以获取不属于这年龄阶段该拥有的东西,而且是轻而易举地取得,容易让孩子形成歪曲的名利观。

  (三)消费孩子的谎言,捧杀孩子的诚信感

  德国社会学家尼可拉斯·卢曼认为,哪里有信任,哪里就有不断增加的经验和行为的可能性,信任作为一种宝贵的社会资源,的确是有利于孩子道德成长的无形资产,可以提升孩子经历体验的生活空间的品质。由此可见,孩子诚信感的形成与周围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换句话来说,孩子周围的人、事、物对孩子诚信感的形成产生重要的影响。寻常家庭,成人大多会有意识地教导孩子“说大话掉大牙”或类似的话,虽然是戏说,但也对孩子起到警惕的作用,而且也会身体力行,通过一言一行去守承诺、拒说谎,以榜样的姿态在孩子面前表现。当然,也以敏锐的眼光注视着孩子的一言一行,当发现孩子在用谎言去掩盖某件事或者获取某样物品,成人会及时直接甚至严厉地进行批评教育。毕竟寻常人家所处的环境就是成人与孩子共同形成的,成人握有主导权,依据情况可以营造适合双方所处的环境,而一个充满信任感的环境是寻常人家所必不可少的。

  可被消费的孩子呢?他们立于闪光灯下,显露于群众视野中,所处的环境早已经不是成人与孩子之间简单而形成的环境,而是更为复杂的成人、成人、成人……最后才是孩子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充斥着太多的谎言,每一个成人都为了完美特意地全面包装自己,都是一个个面具迎着不同场合往脸上戴,心机、算计等都只是里面不值一提的伎俩,为的是能被观众所喜爱,被群众所看见,用其环境的词语来说,就是能站于“C位”。可是,孩子的诚信感还未成型时就被带进谎言的世界,这无疑是向孩子传递一个危险的信息:在这个环境中,别显现真实,说谎是一种另类包装,消费自身的谎言,能获取更多的关注与受众。于是乎,孩子听信成人的谎言,以“伪成人”的模样消费着一个又一个的谎言,用谎言“完善”一个又一个的自己。的确,这样的消费换来的是更多的喜爱,可是,却早早地将孩子的信任感扭曲成型,不是遏制谎言,坚守诚信,而是消费谎言,制造热度。

  (四)消费孩子的身份,捧杀孩子的角色定位

  英国《每日邮报》曾经发过一则新闻《什么样的父母会把他们的孩子送去走这样的秀?中国商场女童山寨维密秀引争议》,《人民日报》也曾刊文《儿童“维密秀”令人痛心》。两则文章的刊登,皆是在谴责某些商场为了博足眼球、赚鼓钱包,让孩子们化浓妆、做头发,穿着缀有羽毛、暴露的分体内衣,踩着颇为别扭的高跟鞋走T台。看着这些长着圆鼓鼓肚皮、尚未发育的小女孩,在大人引导下摆出所谓“成熟”的姿势,还自我感觉良好,着实令人痛心且费解,这样的“审美”,究竟是展现儿童之美,还是迎合某些成人的低级趣味?这样的秀场,究竟是如冠冕堂皇那般称为“展现儿童才艺”,还是商家敛财的手段工具?事实上,这类“秀”都有商业炒作背景,孩子的父母们也因“前景”和“钱景”,把孩子推上了T台。在成人看来,选秀是孩子“弯道超车”的捷径,能够自我展示,一鸣惊人,何乐而不为?可是,对孩子而言,这是在消费孩子的身份,消费孩子身份的可造性、可塑性,将属于孩子的活泼可爱、天真纯净“塑造”成性感、诱惑、暴露一览无余地显现在人前,造成了孩子关于自身身份的错误认知,以及自身角色的错误定位,认为这类型的“秀”不仅仅是成人的舞台,更可以是孩子的主场,而且可以“大放异彩”,“气质也不输成人”。这样的观念会慢慢地在孩子心中生根,甚至孩子会忘记身为孩子该有的身份与角色,一直以“我已经长大了”的“伪成人”自居,这样于孩子而言不是好事,反而会让孩子进入早熟状态,不利于孩子健康人格的形成。消费孩子的身份,最终捧杀的是孩子对于自我角色的定位。

  二、被尊重的孩子,被爱护的纯真

  儿童选秀节目一度为很多孩子开启了梦的大门,也为寻常人家的孩子提供了一个展示的机会,但是电视市场的激烈竞争使得其发展越来越功利化,与其说是为孩子的天真、活泼、可爱搭建一个展示舞台,还不如说是在消费孩子的纯真,并向孩子灌输与之年龄不相符的成熟与老练,纯真的童年与孩子早已经渐行渐远了,既然发现了问题,就得引起重视,儿童选秀节目不应成为成人消费孩子的名利场,应该尊重孩子,还孩子一个镜头前后都一致的健康美好的成长环境,因为被尊重的孩子,才能做到被爱护的纯真,这就要求儿童选秀节目有所改善。

  (一)因势利导,合理利用

  首先,要承认儿童选秀节目有广大且稳定的受众群体,且能对社会产生巨大影响力的事实,不应一味地排斥和抵制,而是要因势利导,合理利用其有益的因素,将其打造成一个优秀的儿童展示平台,引导其向一个好的方向发展。这就要求儿童选秀节目在内容设置、环节安排、广告宣传等方面必须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中心原则,展现孩子积极、健康的风貌,反映正常的儿童精神,摒弃掉成人的眼光,消去膨胀的功利心,去除那些消费主义泛滥的营销策略,全身心放在孩子纯真天性的展示上。这样也能有定期的收益,也能成为儿童选秀节目“泛成人化”的一股清流,或许会获得意想不到的社会效益。

  (二)有法可依,合理约束

  “限娃令”“限娱令”的出台,从法律法规上对儿童选秀节目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有助于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这种举措对于各大卫视的约束,效果是较为明显的。对于有些无良商家以“展示儿童才艺”为噱头,组织“泛成人化”的儿童选秀活动的现象,有关部门也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职责,加强整治,对于违法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杜绝有害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选秀活动。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家长对孩子童真的保护,这需要家长慎重为孩子选择发展的途径,而不是为了自我的利欲心毁坏孩子的天真无邪。因此,是否要将孩子的一言一行显露于大众眼前,家长应三思而后行。对于参加选秀节目的孩子,家长尤其要做好心理引导和教育,避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参考文献:

  [1]安前进. 还孩子纯真年代[J]. 科教导刊,2012(6).

  [2] [美]埃里克·尤斯拉纳. 信任的道德基础[M]. 张敦敏译.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作者单位:广东东莞市石龙镇实验小学)

责任编辑:黄佳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