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 2020年广东省校园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多角度展现广东教育系统精神面貌,传递新时代广东教育正能量,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发现·粤教精彩’——2020年广东省校园摄影大赛”,活动由广东教育杂志社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师生。

  二、作品内容

  (一)围绕疫情防控主题,展现我省教育系统在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的成效。

  (二)围绕教育扶贫主题,展现广东教育扶贫一线的动人瞬间或师生风采。

  (三)围绕校园生活主题,反映我省教育系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时间

  (一)2021年1月5日前,参赛者提交作品。

  (二)2021年1月31日前,活动组委会进行初评,选出进入复评的作品。

  (三)2021年3月15日前,专家评审组对复评作品进行评分,同时在“广东教育”“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开网络投票,按照五五比值综合评委分数与投票数得出总分,决出各奖项。

  (四)2021年3月下旬,在省教育厅网站(edu.gd.gov.cn)“通知公告”栏、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南方教育网(www.gdjy.cn)和“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公布评选结果。

  四、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价值取向应正确鲜明。单张或一组(5张以内)为一件作品,每人最多选送2件,并以“作品名称+单位名+作者名”格式命名。所有作品需提供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低于2兆。

  (二)参赛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作品提交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因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三)参赛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禁止使用网络图片、一稿多投、翻拍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相关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四)作品提交:关注“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活动”项,进入“全省校园摄影大赛”提交作品;或登录“南方教育网”(www.gdjy.cn),点击“全省校园摄影大赛”专栏提交。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教师及行政组”和“学生组”,学生组包括中小学组(含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组。

  各组按复评作品的10%、20%、30%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另设“优秀组织奖”,其余进入复评的作品均获“优秀奖”。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认可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对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含电子出版权)。

  (三)参赛者提交作品的行为,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定。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18 日

  (联系人:陈晓顺、李曼莉,联系电话:020-83566010)

责任编辑:Dot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