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视域下大学学术评价之批判与变革

  摘要:哲学意义上,现代社会发展从工业化时代向后工业化时代的过渡,意味着我们的时代与社会从生产社会跨进消费社会、从物的时代跨入符号的时代、从生产之境走向符号之境。在大学学术评价中,“A、B、C、D、E”式以及科研项目与人才项目等诸类等级的划分建构了符号对于学术的统摄机制,学术评价的任务交由某种符号去完成。其后果是系列符号充当着学术评价的“一般等价物”,并与高等学校组织、大学教师个体在高等教育场域中的地位、身份、资格、资源、福利、关系、生涯等发生着某种必然性关联,成功地塑造了高校组织与大学教师的符号属性与特征,由此造成“符号之抽象”与“学者、学术之剩余”。由于符号是一个不具备任何实质意义的能指概念,因而在实践中衍生出学术“好”与“坏”的辩证法,即很难去辨明何为好、何为不好以及何时是好、何时是不好,两者间已无清晰界限。要消解符号所掀起的空洞能指狂欢,有必要在制度设计上使符号隐匿起来,关注学术与学者自身所指,使学术与学者自身日益彰显。

  关键词:学术符号;学术评价;一般等价物;学术之剩余;学术好与坏的辩证法

  符号及其崛起是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显现出的一个典型性、总体性特征,并在学理意义上促就了现代社会批判理论的社会学、哲学等学术转向,旋即引诱出消费社会学、符号政治经济学等学术建构。现代社会发展从工业机器化时代向后工业化时代的过渡,在鲍德里亚眼中便意味着我们的时代与社会从生产社会跨向消费社会、从物的时代跨入符号的时代、从生产之境跨进符号之境。前者构成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及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的重要现实基础,即以物化为基础的总体性批判;后者是鲍德里亚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现实依据,即社会批判的焦点不再以物化为出发点而是集中在附着于物体之上的符号,从而实现了现代社会批判以符号为中心的学术转变。由符号标志和专家系统所构成的抽象系统的产生使现代性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无孔不入。[1]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符号不仅表征着社会个体行动者的身份与地位以及由此形塑的行为倾向与惯习,更加被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加以转化、运作与利用,从而成为社会治理、组织治理的方式、手段与工具,故才会形成一种关于符号的政治经济学与布迪厄眼中的“符号暴力”等符号的理论表达。由于符号是一个具备总体性功能的社会存在,包括高等教育、学术发展等在内的社会各个领域事务都或隐或显地受其波及,因而符号也顺应成为检视大学学术评价等社会事务的切入点。

  一、学术等级制的背后:学术符号的建构

  当前,在高等教育组织内部,一种对于等级、级别划分的现象时常见诸于学校规章制度与系列行动实践中:对学术期刊的等级划分、对科研项目的等级划定和人才的等级建构等等。如在学校的相关科研制度中,将学术期刊分为A、B、C、D、E(不同学校有不同的表达,“权威期刊〈非常重要期刊〉、重要期刊、核心期刊”或者是“一级〈Ⅰ类〉期刊、二级〈Ⅱ类〉期刊、三级〈Ⅲ类〉期刊、四级〈Ⅳ类〉期刊、五级〈Ⅴ类〉期刊”)等诸多种类,并将这些类别进行等级化的关系处理,这主要体现在它们之间可进行数量换算,如1A=4C(即发表1篇在A刊上的论文等于发表4篇C刊上的论文,下同),1篇B=3篇C,1篇D=2篇C。这种等级建构体现在研究生毕业要求(如发表1篇A类期刊即可毕业,而C类期刊则要发表3篇才能毕业等)或者是科研奖励金额(如发表1篇A类期刊奖励3万,发表1篇C类期刊奖励3000等)等学术事务中。此外,各类科研项目与人才项目也被建构为国家—地方—学校等三个级别,如人才项目中“长江学者”(国家)—“楚天学者”(省级)—“升华学者”(学校)的分等,这种分等则鲜明地体现在高等学校的人才引进政策、职称评定政策中,并由此决定相应的薪酬待遇、是否符合职称评定的要求等等。

  然而,这种现象似乎具备一种不证自明的合理性与正当性而较少成为学界加以反思的主题,更缺乏一种对其进行理论化处理的研究态度与研究旨趣。事实上,等级制度的背后却是有着深长的理论意味:因为其不仅仅是一种独特的高等教育组织与制度现象,而是成为了通行于整个高等教育场域的法则;其中的关键机制不在于高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对这些元素进行了等级性的划分,而更为深刻的机理则在于通过等级制度建构了一种学术符号的存在;论文、项目等都被等级制化约为一种学术符号,以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学者身份高低与学术水平之高下,更是牵及大学教师在高等学校组织内部乃至整个高等教育场域中的待遇、资格、资源、福利、关系、生涯等诸多方面。因此,这种怪诞的学术评价迷思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本质上而言,消费社会对符号的追崇已成功地完成了符号对大学学术的渗透与改造,大学学术亦被裹挟进符号之境,学术制度设计在实践中极有可能走向学术符码的境地,并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塑造着大学学术生态。在此情形下,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深陷论文、项目等符号的迷恋中而难以自拔。

  二、现实批判:符号的崛起与学术的隐匿

  自学术符号诞生以来,符号而非学术内容自身在学术评价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或者说学术依赖于某种符号而彰显自身。其后果是符号不断崛起,而学术本身却被隐匿其后。

  (一)符号与“学术一般等价物”的建构

  在最初意义上,一般等价物是一个经济学的理论与实践范畴,是与货币缠结在一起出场而获取学术与实践的内涵与身份,也就是在人们常说“货币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功能”这个命题中的话语呈现。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是人类行为在经济学与经济实践中的建构,但货币作为一种指导实践的普适性哲学则远远溢出人类行为的原初建构,可以看成是人类行为的意外后果。本文在此并不对一般等价物作精致化的理论解读,而只是借用这个概念所带来的启发去观察高等教育中的学术生态,对于把握高等教育现象与问题具有重大借鉴意义。随着论文级别、项目级别在高等教育中的建构(尤其是各种评价都需以高级别论文与项目作为一个重要依据),论文与项目逐渐从作为一种高校组织制度的存在中衍生、分离出一种带有哲学意味的普遍抽象性与精神性。一方面,论文、项目是一种学术“硬通货”,对高等级的追求已成为学术与学人进行自我论证的凭介;另一方面,项目可以与其他学术与非学术元素进行等价交换,如科研项目与科研项目之间的等值换算、国家级科研项目与论文之间的等值换算、科研项目与教学间的等值换算、科研项目与获奖的等值换算、高级别科研项目作为学术评审的必不可少的条件等都力图勾连、证明科研项目与学术水平之间存在的某种必然对应关系,即拿到级别高的科研项目便对应着高超的学术水平,从而使科研项目在学术世界中具有很强的通约性。而以“长江学者”为代表的人才项目以高昂的价格、非常规的价格机制及其引发的疯狂争夺、在学校评估中的地位等,足以使其具有在学界通行的能力,从而同样具备很强的通约性。布迪厄十分精辟地指出:学衔以及其他方式的“信用证”“通行证”(这里指人才项目)与货币一样,具有一种约定的、形式的地位,是摆脱了地区限制和时间变化的价值。[2]高等级论文、项目以各种形式在高等教育中确证了合法性、合理性与日常性,成为判别学术的基准与参照,其在学术场域中的中介、流通、通行诞生了符号作为学术“一般等价物”的哲学功能与宰制能力,从而引发出学术评价物化的理论反思。

  “物化”是马克思及西方马克思主义等学术流派借以批判现代社会诸领域运作逻辑的一个概念范畴。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类社会发展形态下,“活动和产品的普遍交换已成为每一单个人的生存条件,这种普遍交换,他们的互相联系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无关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3]。这一深刻的理论洞见在人自身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等方面所给予的启发是:人或人的精神性活动亦需凭借物或物的形式呈现,人的能力大小、水平高低取决于物的能力大小、地位高低;人在特定社会场域中的身份、地位(相当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取决于物。在学术项目等级化、期刊等级化——项目与论文级别成为“一般等价物”的进程中,学术的交换价值便在等级符号的中介机制下孕生,它首先是表现一切交换价值的平等关系的东西,一切学术等相关评价在符号上都是同名的、对等的。高等教育与大学学术的物化既是符号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前提也是符号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结果。在等级符号风行的高等教育评价场域中,比如对于高校教师学术评价可以不考虑学术的具体内容、学科特征、学科差别、真实需求,符号变成了一个可以进行学术交换与衡量的抽象单位,无论是谁都需在此中介中辨识能力、水平、地位等。布迪厄说,“教育系统赋予所有持相同学衔者以相同的价值,使他们因此而可以互相取代”,“它能把所有的学衔持有者(反过来也把所有的无学衔者)与一个标准联系起来,从而建立起一个容纳一切文化能力的统一市场,并确保用一定的时间和劳动换来的文化资本转换成货币”。[4]学术符号的诞生及其演化的一个基本逻辑是高等教育、高等教育中的人、大学学术等系列生命性、精神性存在在这一中介物之上证实自身价值与地位、获取社会价值的过程。因此,可以说,学术符号的社会属性就在于:它能够成为不同学术、不同学科、不同研究者之间的共同语言言说工具(我们习惯于言说“你拿了什么级别的项目”、“你承担了多少课题”、“发表了哪一级别的刊物”,据此判断此人的学术,由此产生此人学术厉害与否的心理与认知判断),能向高等教育场域中的所有人、所有组织提供证实与表征功能。

  在等级符号这一逻辑体系中,符号对学术世界的各个方面进行通约,将异质的学术和个体生命进行量化、评级和分等,转换为同质的学术商品和学术劳动力,在学术劳动力市场体系中流动和交换。所有神圣的、情境的、个体的、生命的等不能用经济价值化约的成分都被主流制度、主流观念所抛却。在项目符号赋予竞争、自由、个人等这种表象的张力背后是依托于数量化前提的特色和个性,是被符号绑架了的个人自由与学术竞争,是以同质性为公分母的所谓“异质”。在符号体制中被化约为学术劳动力的人不再是自在与自为的存在,而是受到符号的引导与制约,这为科学研究的物化和异化的形成提供了可行性。在符号化框架中,符号的生产与符号的消费的关系使得我们陷入一种符号崇拜的情节与学术异化的语境中。

  (二)“符号之抽象”与“学术之剩余”

  本质上而言,符号所具有的迷人之处不仅仅在于它在制度或治理上的绩效合法性,甚至也不仅仅在于其作为奖励的载体,更具隐蔽性也更为关键的是在于前文所述符号在学术世界内部充当了“一般等价物”的功能,塑造出一种普遍性的评价标准与行为模式。符号可以在物质与经费的支持、资助的外衣之下,将大部分学术事务进行抽象与化约,学术元素在符号抽象下具备了可交换性:学术水平由项目、论文等级来判准,学者地位高低由项目、论文等级来证成,论文发表也可与项目勾连。正是这种抽象,项目、论文便以一种“符号”的身份自立于高等教育场域内并开始进行符号统治,使高等学校、大学教师对于高级别项目与论文充满无限迷恋,无法抵抗也不可抵抗并日益享受高级别项目申报成功与高级别期刊论文发表成功所带来的荣耀与快感。原本符号并不能构成学术的充分条件,现在却反过来越来越支配着大学学术。在这种结构下,项目、论文等级符号的存在通常较教师本人更具合法性。在各种场合(如高校教师招聘、高校教师简介、论文发表、期刊约稿、学术会议、高校简介等)下,这种符号的合法性必然超越于教师本体抑或其学术能力,从而成为期刊、学校、会议竞相争抢的符号化了的“人”。如高校招聘时习惯于看应聘者是否有人才项目头衔或者发表了哪一级别的刊物,以此决定是否录用或决定录用到哪一个层次。而大学教师作为一个“人”的存在或者学术内容本身却成为了一种在项目、论文符号光芒之下的“剩余之物”。恰如简单制度主义观点的论说:个人行动者在知识论上被降到了一个极为次要的地位,而社会制度则被理论化一种真实的实体,成为具有自身生命的集体物。[5]在以等级符号为核心的评价实践中,学术被降格至一种次要的地位,而等级符号被上升为一种具有不可动摇地位的、客观化的实体。符号成为一种实体,学术与人的真实本体被掩藏,成为一种被符号与制度掩盖下的“剩余范畴”。

  因此,符号发挥作用更秘密的机制是它隐藏着支配人的智识的符号暴力。人与学术需要共存于这一抽象逻辑体系之下寻找身份合法性。任何高等学校组织、大学教师个体只要与项目、论文等级发生关联,其符号效应立即生效,从而替代学术而成为一种具有强大交换价值的资本,并且畅行于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一旦哪一个高等教育组织与高等教育个体荣登“项目榜”、学校自定的“论文榜”,尤其是获得了高等级项目与论文,其在高等教育场域中的地位、身份、资格、资源、关系、生涯等都会随之发生结构性改变。可以认为,大学教师学术职业被符号塑造的“权力力学”重新编排和分类为多重等级并存的学术劳动力市场,使大学教师能够按照后者预定的方式,不仅在“做什么”(如申报人才项目)、而且在“怎么做”(如从讲师到最高级别的人才项目)的问题上都符合符号权力的愿望。

  伴随符号的畅行无阻,原来的学术生活领域事实上已经被符号的侵浸与单向度治理逻辑所垄断,从高校组织制度设计到大学教师个体行为决策,无不是在符号化的权力框架与话语结构编制之下求取生存。在事关高等学校地位、大学教师发展等重大高等教育事务中,以符号为核心的制度安排都被巧妙地包装成为了面向所有高等教育组织和教师个人的正确指引与毋庸置疑的通行准则,由符号所建构的高等教育的运作规则似乎要在项目申报成功所带来的“范进中举式的狂欢”中以掩饰其介入高等教育、大学学术的非逻辑性、非合理性与非正当性。“范进中举式”的个人狂欢与学校对“中举后的范进”的组织推崇(如祝贺、奖励、学习等)使相关行动者深陷项目与论文的符号逻辑而渐渐无法自拔、自省。对于大学教师来说,为了求取生存空间,他们不得不依赖于外在的以等级符号为中心的客观的交换制度和金钱中介。他们在等级符号体制的时空中完成自己的学术叙事、重新建构自己的学术世界、演绎着各自的生存哲学。事实上,在实践中,大学教师亦公开接受了符号为他们设定的学术职业发展线图,如把从普通讲师、副教授、教授上升为人才项目似乎当成了一个不证自明、合理的学术职业发展路径。由于对项目符号的理想期待,大学教师从日常生活空间中通过项目体制所提供的资源和身份来创造自己的意义世界与学术哲学,创造出日常学术生活词语的能力。对于大学教师来说,其学术的意义图式、职业生涯安排、学术秩序大都是通过符号意义下的结构关系演绎的,即倾向优先从符号的结构关系中来演绎自己的日常行动与日常生活、以申报高级别项目与发表高等级论文换取学术生涯,而不是从学术本身来演绎学术生活。随着等级符号对学术精神的浸淫,现代社会采取更有效率和更制度化的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大学教师的成长历程、生活方式和精神世界。

  符号对高等教育场域、学术场域局部性特征的改造,成就了一个最大公约数。当把千差万别、不同学科、不同逻辑的学术都还原到符号这一“最大公约数”时,学术自身的特有价值与逻辑受到了破损,学术难以具有丰富的体现。就像“当千差万别的因素都还原到金钱这一最低要素时,事物自身的特有价值受到了损害”[6]。在符号的逻辑体系中,符号对学术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通约,将异质的学术和个人进行量化和评级,转换为一种同质的类商品和劳动力,在同一体系中流动和交换。正如布迪厄所言:“名誉问题属于纯政治范畴。它倾向于积累物质财富,但这些物质财富‘本身’,即其‘经济’或‘技术’职能,并不能证明它们的合法性。”[7]这种逻辑与事实间的矛盾需要我们认识到学术的不可通约性事实上也无法通约。

  (三)学术“好”与“坏”的辩证法

  当项目、论文级别在高等教育制度、机构、个人之间循环,当项目、论文级别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组织关系、物质关系、象征关系、学术关系、个人关系的体现者时,项目与论文便发展为当前高等教育与大学学术事务合法性的顶点符号与所有符号中的顶点。在实践中,项目、论文及学术出版物等不再固化为被高等教育组织、学人们用以满足学术交流与碰撞、知识进步与发展的真实意涵,而是以论文级别、项目等级的社会地位编码要素作为“晋升符号”和“区分符号”而被强调,高等教育中关键元素(人与事)的“存在”只有被建构成某种项目与论文符号,才能在高等教育等级序列中获得价值和意义,才能证明自身身份。高等教育组织与个人、高等教育与大学学术想方设法地通过各种途径进入项目体系,通过项目体系论证、构建自身存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并构造一种自以为是的“真实性”(好)。然而,这种真实性会面临“坏”的挑战,从而构建一种“好”与“坏”的辩证法。

  学术“好”与“坏”的辩证法强调的是一种好与坏之间交缠,两者间已无清晰界限或者很难去辨明何为好、何为不好以及何时是好、何时是不好的学术状态。当评价学术性事务以诸如项目级别、论文级别作为主导性标准时,这些等级符号建构了其对于学术的优先性地位,学术自身的内容、品质便被忽视了,似乎等级符号替代学术而成为了学术本身(也就是符号能指狂欢与真实所指缺失的巨大反差)。在学术评价实践中,在交换价值与学术交换制度的掩饰下,由于不再去关注学术的具体内容与真实所指,我们不知道也很难有能力去作出一个精确的判断:学人们的学术究竟是真还是假、是好还是坏,因为这个时候真假、好坏已经无法得到有效区分。也就是说,我们虽然在主观上建构了项目与论文等级的权威性,但事实上我们并没有找到一个界限或标准认为谁优谁劣(项目学术好还是没有被项目化的学术好,或者说项目学术也有可能不好;高级别期刊上的论文是否一定比低一级别期刊的论文好),尤其是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这种疑惑或许更加凸显。于是,在等级符号通行的学术世界中,诞生了学术好与学术坏的辩证法。这便形成了鲍德里亚所言的“超级真实”[8],我们把这种并非真实(仅仅只是像真实)的学术看成了真实的学术。就像有人以“0”和“1”为例来讲述真实与虚假的关系时那样:所有的事物都可以转化为“0”和“1”的二元编码,更重要的不是事物转化成“0”和“1”的二元编码,而是“0”和“1”的二元编码创造了任何事物(的信息),现实的事物是“虚假的”,要不断地根据“0”和“1”造就的事物来调整、修正甚至否定,即不是由现实走向编码,而是由编码走向现实,假的比真的还真,超现实的比现实的还现实。[9]

  由于符号本质上是一个没有实质内容所指的能指概念与空虚之物,而当符号被纳入到学术制度、学术生活中的时候,符号便有了“真实”的意义与功能,但也可能存在虚假取代真实而成为了真实、项目与论文的等级符号取代学术而成为了学术的情形。就像所谓“一流”是一个没有所指的空洞概念,如同索绪尔符号学意义上的能指,并没有确定不变的意义或质量内容,是按照一个体系内的原则在与同类的类比中获得意义,而能够类比的是数量、指标、效益,至于质量、意义、价值的内容则在所谓科学化管理的各种图表上再也没有可置放的栏目了。雷丁斯认为,所谓“一流”理念是“解指涉化”、“解政治化”甚至“解意识形态化”的,因为它就像货币关系,并不以实质的东西为统一价值标准,而是以一个流通体系内的可计算性、可类比性和可交换性为标准来操作,由此“一流”管理也就变成了一种会计学。[10]而此时,大学学术被项目与论文的符号哲学功能所掩盖,真实的学术被符码效应所掩藏,从而也无法辨明何为真实的学术。所以,当我们看到一位教师获得了一个项目尤其是高级别项目或者是发表了一个学校自定的高级别期刊时,我们便很快形成了“学术很厉害”的认知与判断,而项目与学术之间、期刊级别与学术水平的差别究竟在哪里并没有予以足够思考。在当前评价制度体系中,我们虽然极少认定一个没拿项目的人学术水平高,但同时也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与衡量标准去证明,这些没拿项目的人就一定处于学术水平低下。

  由于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人们很难去认定获得了项目比没获得项目的学术水平就高、获得了高级别项目比获得低级别项目的学术水平高(本身也不具有可比性)。此时,学术便身陷真与假的矛盾体中而无法证明自身存在的真实身份。而理论上真与假的辩证法,在实践中我们却都当成了是真的,真的也是真的、假的也是真的。也就是说,在高等教育组织、个体等行动实践中,获得项目便意味着真的学术、好的学术,项目比真的学术还要真、比好的学术还要好,即一种“超真实”。即便其中存在假的学术,我们也会习惯性地将其当作为真,并在各种学术场合、制度文本、组织实践、人际交往中赋予那些可能是假的、不好的学术以真实性与合法性,此时便会出现假比真还要真的学术样态。

  此外,还存在一种情形是:项目以符号的形式排列于高等教育的等级文化秩序之中,当人们越来越共识于符号及符号所塑造的精致体系中时,这个秩序导致学术产生巨大的意识幻觉,使得高等教育中的人越来越将高级别项目的获取与高级别期刊论文的发表误识为学术的全部或者说是误认为学术水平高低的象征,越来越容易满足于项目与论文等级所制造出来的符号的幻象所带来的快感。学术在符号的运作逻辑中以资助、激励的名义消失了,这就是符号对于学术的暴力。所谓的符号暴力的实质就是人们将施于自身的原本不具有客观合理性的符号建构误以为是理所当然的事实,受害者之所以参与了这一暴力的实施,就在于暴力没有被视为是暴力,在误识或错觉(Illusion)的欺骗中,人们反而将幻象视为是真实,将偏见视为真理,将压迫视为法则。[11]理论上,符号与学术并不同一,而在实践中却表现出学术与符号体制的强大亲和力。

  无论是“物之抽象”,还是此处“符号之崛起”,最终不过是如前所述的人与学术本身的剩余。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剩余与不足的悖论:一方面,项目、论文资源在现实性上是有限的、是匮乏的,不是每个人想要就能如愿获得与发表,需通过竞争以及其他途径而获取;另一方面,符号在哲学意义上又是多余的,因为它占据甚或替换了学术的本体与高等教育的本体,使学术与人成为一种剩余之物。因此,在哲学意义上:符号的存在经常较本体更具有合法性,在各种需“验明正身”的场合,身份证或相应符号的合法性一定是优越于身体本身的,身体倒经常成为剩余物。符号看起来不占有物质资源,但它却占有并支配人的智识与管理系统,而且,只要同某种稀有资源与资本发生关联,符号本身也会成为资本,有时还会成为高昂的资本。[12]

  前面我们所论及在学校师资队伍简介、高校人才引进、期刊约稿、学术会议、论文发表等不同场合下,是否拥有项目符号以及拥有何种级别的项目符号与发表哪一级别的期刊论文通常比教师本人及其学术更具合法性。这样,项目与学术被置于一个理所当然的因果逻辑构架中。同时,这种合法性符号不只是单纯的荣誉性存在,而是不断与社会资本、经济资本发生勾连进而绑缚在一起,并成为一种高昂的资本。由于项目符号具有很强的资本转化能力,所以,高等学校组织、高校教师个体才会不断去追逐、争夺,希冀能成为被项目体制承认的“学术俊杰”。然而,其中所可能生发出的一个陷阱是:我们生活在由自己所创造的符号世界之中,却反过来又深受符号的宰制,心甘情愿地做自己创造的符号的奴隶,并在受符号控制的情况下,自我陶醉和自我目眩心撩。人们自愿地在同符号的游戏中,享受物质诱惑的魅力。[13]因此,便也铸成一种无奈之感:在符号、人类理性、政治经济编制的精致之网中,符号已经彻底主宰了社会,我们是无法走出去的,我们似乎唯有处在符号的铁笼中。[14]高等教育组织、学人们的需要与生存为了符号并通过符号得以实现,而与此同时又被符号遮掩了真实。

  另一个绕不开的议题是,在或潜或显的一些学术规则中,很明显地能感受到项目与论文间的“联姻”,无论是期刊论文发表对项目的青睐还是论文级别与项目结题间的关联。其中,起核心作用的机制便是等级符号。项目等级与论文等级不断穿梭于学术交换、学术评价的网络并在实践中被普遍化地当作“符号拜物教”的存在,成为统摄学术的“物”,项目符号与论文符号共同建构着大学的学术生态。这些空洞无物的符号能指使人们陷入一种等级、数量崇拜的情绪之境;若非如此,当我们在欣赏甚至想去学习这些符号顶点中的学术抑或我们先在地认为符号顶点中的学术相当厉害时,为何总会生发出一种逻辑困顿——如此样态的学术品质似乎与其所拥有的顶点符号并不匹配。那些位居符号顶点(项目、高级别刊物)中的学术也有可能是一种低劣的学术(并不一定都是最好的)。也就是说,学术一旦与符号遭遇,符号的辩证法就开始发挥其辩证功能,从而有可能颠倒学术中真、假之间的关系。

  三、制度变革:符号的隐匿与学术的彰显

  于符号功能的放大之中,存在的一个鲜明问题就是符号与学术之间的逻辑关联性问题,特别是其与学术评价、地位区隔及其他符号意义间的逻辑关系。如果逻辑上不能自我证明(即如果符号本身并不能区分学术好与坏),那么以符号为中心的学术评价等行为机制与制度导向就失去了正当性基础,这对于一个真正的学术研究所起效用甚微,更无益于高水平研究的实现,也无益于学术实践的改革与推进。理论上,如项目与学术间的唯一关联只应体现在经费支持上,仅仅是用于支持研究的展开,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政策中,我们拿到或没拿到一个项目的区别应仅仅在于有无经费的支持。我们不应让项目成为一种利益分割的功利载体,也不应让项目成为一种毫无逻辑意义与真实所指的符号中介,因为这种符号的存在对于真正的学术来说确实毫无意义。

  例如,《“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共同构成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体系,由中央财政专项拨付一定的奖金(特聘教授每人每年20万,讲座教授每人每月3万)支持他们在高等学校课程、教师与学生指导、学科发展、科学研究、学术梯队建设等作出贡献。高等学校与“长江学者”之间通过合同确立聘任关系,明确双方各自权利与义务。也就是说,这些教授被遴选出来,其主要任务是为高等教育发展服务,本身并不携带任何的身份象征。

  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为什么青年教师获得这一基金,像“中举”一样呢?这是因为,这不仅是科研经费的问题,更牵涉到职称评审。国家设立青年基金的目的,是给青年教师、学者创造更好的学术环境,而现在出现少数获得立项者感觉如中举、没有获得者则备受煎熬的情况,走向了设立基金的反面,基金的作用发生了异化。首先,基金的功能已从资助人才,变为评价人才的指标。本来,青年教师获得基金支持,应该用这笔经费投入研究,基金设立方、学校应关注教师的科研过程和科研成果,但现在,只要获得基金,还没有开展研究,没取得任何成果,教师所在大学就把“获得基金”作为青年教师的荣誉,并把这作为评审职称的重要指标,这无疑是极为荒谬的,导致大家重立项、轻研究。其他的科研项目,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其实,千人计划学者、长江学者,这些现在成为学者的头衔,是很不应该的,因为这些学者都只是入选计划、获得计划的经费支持,怎能把入选计划变成为学者的身份,这会制造学术等级和特权。[15]

  对于政府与高等学校组织而言,必须思考的是:必须将项目的制度目标与实践机制的设计与适用对象和问题情境紧密关联起来。哪些高等教育事务及相关的评价行动等适合采用项目的形式、哪些不适用,恐怕都需要腾留出一定的思考空间,尽可能地实现项目内涵由符号意义向教育意义、学术意义转向。2018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关于项目、论文等要素与评价的关联作出了明确规定: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深入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树立正确评价导向,进一步精简整合、取消下放、优化布局评审事项,简化评审环节,改进评审方式,减轻人才负担。避免简单通过各类人才计划头衔评价人才。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项目、经费数量等与科技人才评价直接挂钩的做法,建立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16]2018年10月,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科院、中国工程院等五部门发出通知,联手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四唯”的专项行动。[17]可以说,这些规定在减弱项目、论文所发挥的符号功能、控制其内涵溢出效应上具有重大作用,符号的隐匿与学术的崛起必须通过这些制度的制定及其实施。在制度设计时尽量减少学术等级性的建构,减弱等级与学术之间的关联,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的作用,回到学术内容自身,让学术内容本身在学术评价中起作用。但能否打破当前诸类评价中项目符号与论文符号的结构化作用,试待高等教育制度的变革与实践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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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