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未婚小学女教师婚姻观的质性研究

  女教师作为小学教育事业的中流砥柱,其专业发展一直备受重视。女教师不仅有“为人师”的前台生活,一般来说还有“为人妻”“为人母”的后台生活。两者作为小学女教师生活同等重要的组成部分,要想促进前者质量的提升,对后者的思考不可忽视。婚姻是后台生活的基础,婚姻观则是影响婚姻质量高低的关键。正确的婚姻观有助于未婚小学女教师在未来择偶、处理婚姻问题、维持婚姻关系中做出理性的判断,进而增大蒂结幸福美满婚姻的概率。当前处于未婚状态的湛江女教师,她们的婚姻观呈现怎样的态势?有哪些因素左右着她们婚姻观念与行为?本文尝试为回答上述问题提供理论和实证依据。

  一、研究设计

  婚姻观是男女双方关于婚姻本质、婚姻幸福的基础以及婚姻中涉及的道德问题等相关婚姻问题所主张的内在与基本观点,是个体价值观在婚姻问题上的别样体现,对人们的择偶态度、家庭生活观念和在家庭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均有导引作用。婚姻作为一种社会契约,婚姻观同抚育子女、赡养老人、经济合作等密切相关,直接影响着女教师个体幸福感的程度。

  婚姻观作为个体内在的一种意识,难以通过量化研究深入洞悉与把握个体的真实意见与想法。因此,本文选用质性研究的访谈法,以判断取样与便利取样相结合的方式选择四位在湛江地区小学任教的未婚小学女教师,并对她们进行深度访谈(见表1)。一方面,她们都是在湛江地区成长与工作,对湛江地区的社会文化有较为深刻的体会与切己的理解。另一方面,她们虽然目前均为未婚状态,但未来都有迈入婚姻殿堂的计划,故适合选为本文的研究对象。

  二、研究结果分析

  立足学界对婚姻观因子的分析,基于未婚小学女教师的性别特点与未婚心态,本文将湛江未婚小学女教师婚姻观的分析框架概括为择偶观、伦理观、生育观、责任观与离婚观五个维度。

  (一)择偶观

  我现在就是一位大家口中的大龄“剩斗士”。……父母的期许对我肯定有一些压力,父母年纪大了,他们非常希望我能赶快为自己找一个伴。我也知道他们对我的关心与忧虑,毕竟年龄的事实就摆在那儿。但我也不能因为父母的原因就随便找个人相处,婚姻肯定是基于两人的感情之上。(2-22)

  访谈发现,来自父母催促、情感寂寞、朋友调侃等外界的因素并不会对未婚小学女教师的择偶动机造成实质性影响,尽管需要面对年龄、父母这些客观因素,但“我需要”与“我想要”依旧是她们主要提及的字眼。

  基于两性结合产生的婚姻,夫妻关系将成为女教师未来人际关系中最亲密的类型。由此也催生了未婚女教师自身对未来伴侣应具备的某些特质的需要,而这些需要则大致勾勒出择偶的标准轮廓。

  最重要是人品和幽默感。人品首先得没问题,而幽默感会让生活变得更有情趣。我姐夫是一名体育老师,他非常幽默,我姐姐就经常被他逗得很开心,两个人的生活让人感觉很舒服。其次是职业。家里人希望我的另一半也是教师,因为这样彼此的作息时间一致,固定的寒暑假两人不仅可以一起旅游,更重要的是,他还可以帮忙照顾孩子。这一点是其他职业无法比拟的。(教师1-21)

  希望大家在工作学历上都处于对等的层次,这样保证双方会有共同话题。我工作的小学70后教师比较多,80后比较少,所以我一直都是被学校重点培养的对象。我希望对方是一个对生活和工作有上进心的人,但我不希望另一半的职业也是教师。因为当教师太累了,特别是优秀的骨干教师。你不仅需要加班熬夜,甚至需要放弃本班的日常教学。(教师2-22)

  相比起外貌、年龄、身高等外在因素,未婚小学女教师大都对另一半的性格人品、三观等内在因素表现出更多关注,择偶标准呈现多样化特征。同时,未婚小学女教师更倾向于寻找与自己社会地位、身份背景相似的伴侣。这也印证了择偶相似性理论所提出的,资源具备相近的人之间更容易发生资源交易;个性的相似性既易于沟通和减少冲突,还会带来心理满足[1]。值得注意的是,教师角色使未婚小学女教师在择偶中对同等职业男性教师的选择产生了两极态度。接受的观点大多得益于教师职业带来的特殊休假制度。而抗拒的观点则主要来自未婚小学女教师本人对教师职业的深切体会:过多的工作量也不可避免地使其产生身心俱疲的心理感受,进而对教师职业本身产生抵抗心理。

  (二)生育观

  肯定要孩子呀,即使我现在没有结婚对象,我也想要有一个孩子。因为我觉得小孩很可爱,很好玩。而且怀孕生育应该是一件顺其自然的事情。作为两个人爱的结晶,既然来了,你肯定会想生下他。(教师2-22)

  我觉得我生小孩更主要的是满足我的情感需要。其次才是满足我和他感情的需要。社会规则大家都懂的,我们这边家中长辈还是对生育小孩这件事很执着,不可能说放任你结婚不生孩子。(教师3-23)

  在对生育目的的认识上,未婚小学女教师大都把孩子放在人生重要的位置上,并渴望拥有孩子。对于养儿防老、巩固家庭,甚至更为传统的生儿育女乃女性本职等观点,未婚小学女教师们明确表示了不认同,或者根本没考虑过这些因素。在出于什么理由想要小孩上,首先被提及的是女教师个体的情感需要,这种情感需要表现为渴望母亲身份的实现或者自身对孩子的喜好;其次是认为孩子是两人感情的一种延续。可见,自我需要与个体生育价值的实现对未婚小学女教师的生育动机有很大影响,生育动机积极化。

  此外,本次访谈显示,未婚小学女教师对生育数量的计划有以下变化:一是生育数量合理化,国家开放二胎政策对她们的生育数量期待有显著影响。二是未婚小学女教师更多考虑子女本身未来成长的情感因素与发展需要。为创造积极的成长环境与塑造子女良好的性格,她们倾向于双子女养育而非独生子女养育。

  (三)责任观

  婚姻不仅包括两人的爱情,还包括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个人来说,作为女方我还是会首先做好自己母亲、妻子、儿媳这些角色应该做的事,因为这是我在这段婚姻中应该负责的。但现在男女平等,所以从整体来说大家的义务又是一样的。(教师1-21)

  大家的义务是一样的,只是比例的问题,可以有适当的分工,无论是赚钱还是照顾家庭。但最好所有方面都是一人一半。(教师3-23)

  未婚小学女教师大都追求责任与平等。首先她们了解婚姻中自身应承担的义务,并表示会主动承担;另外,家庭地位的平等也成为她们一致的要求。平等、对半、相互协调的家庭分工模式是未婚小学女教师理想的家庭分工模式。

  (四)离婚观

  事实证明,婚后生活的一切大小事情都有可能成为婚姻破裂的导火索。因此,离婚也是讨论婚姻不可缺少的部分。

  现在离婚太正常了,因为如果实在不合适也没必要勉强,一个人也未必比两个人过得差。我也有点害怕自己婚姻失败,因为离婚后可能就是孤独终老的可悲结局……我发现班里的孩子如果身处离异家庭,一般都是爸爸带。而爸爸对他们一般都不怎么上心,孩子的学习生活都会有很大的问题。(教师1-21)

  如果不是原则性问题,比如家暴、三观不合等,还是要协调着解决,离婚不能草率。但我也不反对离婚。我身边也有离婚的同事,我不觉得她和我们有什么区别……我也害怕离婚,因为再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比较困难。第一是舆论压力,第二是自己人老珠黄,也很难再获得自己想要的爱情与婚姻。此外,也得考虑单亲家庭环境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教师3-23)

  未婚小学女教师在离婚观上,总体表现出对他人离婚事件采取理解、不反对态度,但对自己的离婚行为却又十分谨慎。一方面,未婚小学女教师一致认为离婚对女性而言不是丢脸的事,强调女性对终止婚姻权利的掌握;另一方面,对子女身心成长与自身由性别带来的不利因素的考虑,也让未婚小学女教师对离婚始终保持谨慎的态度,甚至存在害怕离婚的心理。

  三、结语与建议

  未婚小学女教师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其与人们固化观念中的贤妻良母形象表现出很大的区别。基于自身过去与当下的成长经历,未婚小学女教师在主观态度上对婚姻中男女双方都应享有的自由自主权利有着更深刻的理解。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两性平等观念触碰范围的扩大与深化;二是个人对感知某些社会现象中两性平等与否能力的提升[2]。因此,未婚小学女教师不仅对当下现存婚姻中一些看似天经地义的观念很难产生认同感,还会对未来自己的婚姻模式提出更多个人主张。

  婚姻观是指导未婚小学女教师进行婚姻实践的重要价值观。如果能够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在开始新的人生阶段时,未婚小学女教师容易在认知、态度、行为上完成从未婚到已婚的顺利过渡,掌握婚姻中自身应有的权利与应负的责任,从婚姻中收获更大程度的幸福感与实现别样的人生价值。鉴于此,本文基于研究成果,主要针对伦理观与离婚观两大方面提出优化湛江未婚小学女教师婚姻观的建议。

  首先,伦理观方面。社会转型背景下,我国传统的婚姻家庭道德体系遭受着西方新思想与新文化的冲击,但良好的道德主流意识仍未形成。对此,政府可以加大对正确婚姻道德观的宣传与普及力度,借助大众传媒引导婚姻舆论的正向导向;非政府组织方面,可借助妇女机构举行婚姻道德宣讲,开设心理咨询等手段辅助政府对婚姻舆论的调控。当婚姻涉及生活恶俗等道德方面时,应当由道德体系进行规范与约束。

  其次,离婚观方面。未婚小学女教师会因离异后的“独身”状态与社会主流文化相悖而对离婚表现出害怕心理,这难免使其在未来的婚姻中,为了不使自己陷于这一境地而降低结束不良婚姻的决心。一个文明程度较高的社会理应能够平等对待游离于主流文化之外的人和现象[3]。为此,社会应对“独身”女性表示更高程度的宽容与谅解。只有不害怕离婚,女性才能勇于追求离婚后的单身幸福生活。同时,作为主体的未婚小学女教师,要积极肯定自我在社会生活、社会生产中的重要价值,通过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教师专业学习,在超越自我中实现生命的丰盈与充实,最终以提高自我,减少对外界与婚姻、异性的依赖。

  参考文献

  [1]李煜,徐安琪. 择偶模式和性格偏好研究—西方理论和本土经验资料的解释[J]. 青年研究,2004(10):3.

  [2]许晓茵,陈琳,李珍珍. 性别平等认知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评述[J]. 妇女研究论丛,2010,(3):87-93.

  [3]闵学勤. 空间拜物:城市青年住房消费的仪式化倾向[J].中国青年研究,2011(1):38.

  [本专题系2019年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课题“教育生活史视野下粤西中小学女教师婚恋状况调查报告”(项目编号:PDJH 2019B0306)的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岭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责任编辑:黄佳锐